时间:2025/1/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什么情况下,适合到民政局离婚?有网友咨询,因为老公出轨,经过双方长期冷战,现在也不想过了。他也同意离婚,我们就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和债务都达成了一教,但是我想要点补偿,他不愿意给,这种情况能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答:办理离婚手续,有两种途径,一个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我们称之为“登记离婚,另一个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们称之为“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了,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否则,是不会发离婚证的。换句话说,不是所有的离婚申请,都能拿得到离婚证。必须满足,双方自愿、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才能拿到离婚证,才适合到民政局离婚。否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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