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这是压实责任、破解问题、回应期待的关键一招。随着中央第8督导组29日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标志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全面收官。 河北试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跟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掀起凌厉攻势:一大批村霸恶痞被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加速形成、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得到整顿治理、和谐法治的社会风气更加清朗。 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就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起,党纪政务处分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提高认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紧紧抓住督导工作的“牛鼻子”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中央督导组始终把政治督导居于首要位置来抓。推动各地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 政治督导首先要抓住“关键少数”。在中央督导组推动下,被督导地方“五级一把手履职督导谈话”全面铺开,10个督导组直接与被督导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以及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个别谈话,层层压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仅中央督导组直接谈话的党员干部就有名。 政治督导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层层贯彻落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中央各督导组认真查阅相关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等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工作督导指导、信访和线索排查情况等相关资料,对一些已审结生效和已立案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有关文书材料进行查阅和研究。 中央督导组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紧密结合,严字当头、真督实导,对于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中央督导组毫不含糊地向被督导省市指出,推动边督边改: ——针对有些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只挂帅不出征”现象,中央督导组建议,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对经过五级一把手履责督导谈话特别是谈话“回头看”后,仍工作推不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有意见的领导干部,要及时问责、调整。 ——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上热中温下凉”,习惯于当“二传手”等问题,中央督导组建议,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纳入综治考核等形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善于抓“两端”,既对先进地区和部门予以表扬,促进后进地区学习借鉴、比学赶超,又要对工作开展不力地区和部门通报或约谈。 ——针对有的地区和行业监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涉黑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甚至“手中是本糊涂账”等问题,中央督导组建议,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大排查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线索摸排上的关键作用,重点对容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地区行业领域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活动。 直抵基层、直面问题、直奔群众 ——把扫黑除恶斗争做到群众心坎里 黑恶势力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熟悉,扫黑除恶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以群众路线织就一张天罗地网,打一场人民战争。 中央督导组进驻被督导省市的当天,就第一时间通过主要媒体、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电子邮箱,设立专门场所和人员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并要求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截至目前,10个督导组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线索17万余件。对于群众举报线索,中央督导组督促各地认真核查,并直接督办一些重点举报线索,推动各地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 针对专项斗争中“上下一般粗”“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中央督导组在省级层面督导结束后立即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下沉督导。 在下沉督导前,中央各督导组认真整理汇总群众举报情况,带着线索问题下沉,下沉督导期间,通过新闻报道、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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